在這些企業中,有一部分比較特殊的企業,他們就是專業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服務的公司.正如易才集團提出的新人力概念,《勞動合同法》出臺勢必使"人力資源管理走向法制化時代".它不僅規范了中國目前的"勞動關系",還對國內的人力資源管理行業起到了良好的規范作用.但是,也正是這種規范,觸動了企業的利益,于是,他們也就紛紛想盡辦法,不斷挑戰《勞動合同法》的權威.
這其中,就包括一些勞務派遣公司向《勞動合同法》用一個章節來規范的"勞務派遣"發起挑戰.目前,勞務派遣在中國發展勢頭很猛,大大小小的勞務派遣公司猶如雨后春筍般涌現.勞務派遣,原本是企業針對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性、短期性、不確定性的崗位采取的替代性用工方式.它滿足了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靈活的勞動關系的需求.但是,由于人們對勞務派遣缺乏正確理解,又沒有法律法規的規范和引導,致使勞務派遣畸形發展,相當一部分勞務派遣公司相互之間的轉包現象嚴重,肆意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.【相關閱讀:
勞務派遣的五個類別】
轉包現象是目前勞務派遣行業的一大癥結,也是勞務派遣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一個重要原因.對此,易才集團市場總監翟繼滿先生認為,勞務轉包是一些不規范的人力資源外包公司,由于自身實力或者地方分支機構不健全,為盲目降低自身成本,不去開設自有分支機構,而是通過跟所謂"合作伙伴"、"外包聯盟"等相互合作互為代理從而造成勞務派遣的層層轉包現象.
由此帶來了大量潛在的勞動糾紛.比如跟客戶簽定了派遣合同,客戶在C地需要A派遣公司派遣員工小王,但是A公司在C地沒有設立自有分支機構沒有招工權也不能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,于是A勞務派遣公司通過B勞務派遣公司招用小王派到A派遣公司,再由A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.這樣一旦發生糾紛,就出現扯皮現象,損害了勞動者的權益.
誠如這位總監所言,正是這些不規范的人力資源外包公司,限于自身的實力,而無力開設分支機構,導致層層轉包現象.針對于此,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六十二條規定:"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務派遣協議使用被派遣勞動者,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.
"也正是這條規定,讓這些不正規的小公司、小中介心慌.于是他們大肆宣傳"勞務派遣機構之間合作并不在禁止之列"的論調,以期保障自己的既得利益.但是從此次勞動合同法立法精神來看,這顯然是在危機來臨時死命尋求救命稻草的行為.
《勞動合同法》出臺之后,就有專家預言,有關勞務派遣禁止轉包規定將使一大批不正規的勞務派遣機構、小中介死掉.除此之外,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六十七條規定: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.這就禁止了一些大型國企自設派遣單位的行為.
從本次立法精神出發,公平正義是其宗旨,面對有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"勞務轉包"現象,是立法精神和宗旨所不允許的.對于一些不正規的勞務派遣機構想鉆法律的空子,我們應該堅決抵制.
在《勞動合同法》出臺之前,有專業人士認為,勞務派遣的發展方向決定著勞動合同制度能否健康發展.所以,立法部門肯定很重視這方面的問題,相信這種勞務轉包現象肯定會得到遏制,也相信立法部門會根據立法精神對相關法條進行適用擴大性解釋,而那些想鉆法律空子的,敢挑戰《勞動合同法》權威的不正規的勞務派遣機構,也將走向末路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