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務派遣與一般用工的差異
發布者: 發布時間:2018-08-10 已瀏覽:712次
勞務派遣與傳統用工有什么區別,目前在我國存在著多種用工形式,有傳統用工方式和勞務派遣新型用工模式.兩者之間有哪些區別呢?傳統用工是指用工只包含勞方和資方兩個主體,主要通過與員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,單位支付給員工勞動報酬
企業擁有對員工勞動的使用權和處分權,同時承擔勞動法規定的雇主責任,并負責從員工入職一直到離職的所有管理工作
勞務派遣用工與傳統用工不同,用工包括用工單位、勞務派遣公司和派遣員工三個主體.勞務派遣公司與派遣員工之間是勞動關系,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關系;用工單位與派遣公司之間是商業契約關系,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,并向其支付派遣費;用工單位和派遣員工之間是勞務關系
用工單位享有對員工勞動的使用權,只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監督與指揮工作,無須承擔傳統用工形式下的雇主責任.勞務派遣公司享有對員工勞動的處分權,負責員工的招聘培訓、檔案管理、工資發放、保險繳納等日常管理工作,并承擔勞動關系中的雇主責任